资产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加强本本中心资产管理,有效使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严格控制成本,合理调配物资,更好地为中心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的资产管理。
3.0 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制定或修订中心资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对本部资产进行具体管理。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资产进行具体管理。
4.0 定义分类
4.1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物和料用品两个部分。
4.1.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固定资产:
● 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能独立使用的物品。
● 办公自动化设备(主要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通讯设备(主要指对讲机等)、后勤服务设施、施工设备等。
● 单位价值不足10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和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物资。
4.1.2 物料用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其中包括:办公耗材、项目物料等。
5.0 资产申购
5.1 一般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批、采购的程序进行。
5.2 物料用品的申购:申请人员在纷享销客上填写审批,经主管审批后方可购买。审核重点:部门申请购置物品的原因、申购部门现有资产配备情况、仓库储备情况。
5.3 固定资产的申购:申请人员在纷享销客上填写审批,经主管审批后方可购买。
6.0 资产入库
6.1 一切购进的物资材料,均需财务部资产管理员、行政管理部门采购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共同验收,检查购进物品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含采购审批表、合同、承诺书、发票、送货单、说明书等)。
6.2 已办理入库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入帐并做好保管工作。
7.0 资产保管
7.1 资产管理员在办理物品验收入库后,按其性能及用途,对资产进行逐一编号并分类建帐。
7.2资产分帐按使用部门分别编号,帐目内容有: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领用部门、存放地点、资产责任人、变更情况等。
7.3各部门领用的物品由所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资产管理员每月检查一次物品的完好情况。
8.0 资产领用
8.1各部门指定专人领用物品,并将指定人员名单报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8.2 设备、仪器及工具借用完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归还,资产管理员应当面检查完好情况。
9.0 资产调拨
9.1 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中心资产。
9.2资产使用遵循“指定使用”原则,未经批准不得调拨使用。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拨使用的,调拨超出权限范围之外的,须经集团中心领导批准,行政管理部门方可将资产调拨。管理权限范围之内资产调拨使用的,以及改变资产使用性质、用途的,由调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入及调出部门领导、行政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签署意见,经物业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属下各分中心内部资产调拨由管理处经理协调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处理。
9.3部门领导及资产管理员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或离职时,离岗前要对部门所有资产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定《资产移交表》交资产管理部门存档。凡因交接不清、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资产管理员及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0.0 资产盘点
10.1 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由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
10.2 盘点后,资产管理员须认真填报《资产盘点表》,汇总建帐。
10.3 员工离职,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要对相应人员管辖的资产进行盘点。
10.4 固定资产盘点必须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
11.0资产报废
11.1自然损耗的固定资产,能降级使用的要充分利用,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按审批程序办理。
11.2申报部门接到报废批示,应妥善保管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询价与财务部一起外卖报废资产,回收资产残值。如遗失报废资产,视丢失同类资产论处。
12.0 责任与追究
12.1 全体员工都有用好管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12.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通报批评或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单位领导责任的处理:
12.2.1对所管辖的资产放松管理,造成严重流失、损失或浪费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12.2.2不如实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不如实填写资产报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12.2.3 不按规定权限,擅自批准资产处置,造成重大损失的。
12.2.4 因严重失职或误操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12.2.5其他非客观原因致使资产损失严重的。
12.2.6对责任人管辖范围内的资产丢失,按资产使用年限折旧计算规定照价赔偿。
杭州西子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