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
根据中心现行业务的要求,旨在为中心员工提供一个更好的发展平台,鼓励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能力承接中心项目,现制定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 中心成员根据自身能力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都可以向中心主任或者项目总监毛遂自荐,有选择的负责中心的某个项目,成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后结果由中心主任或者项目总监考核决定;或者直接由主任或者项目总监把项目合理分配出去。
二、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直接组织者与领导者,项目负责人对内带领项目组成员遵守中心管理体系,并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安排,搞好内外对接工作,从前期的准备到现场的整体把控,面对突发事件的解决到最后的总结等都有义务做到细致全面。
三、 项目负责人合理分配完任务后,其余项目成员必须配合管理安排,认真高效地完成自己相对应的工作,并且也要主动配合其他成员的工作,团结一致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四、 项目负责人负责台账的整理,有权按劳分配成员提成,制作项目提成分配表和决算表。
五、 项目负责人业务上归项目总监直接管理,项目总监对中心所有政务方面的项目有监督和审查责任,有权否定负责人提交的提成表,如果该项目没有起到该有的效果,如被甲方投诉、审计不合格等,可以对项目相关成员作出处罚要求。
六、 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参与项目提成分配,但涉及参与的内容如现场执行、方案书写或者深度参与管理的,协商后按劳分配到提成表中。
七、 项目总监须对所有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负责,根据项目完成的最终情况来接受中心年终的管理考评。
八、 本制度自公布日开始实施,中心行政财务部对该制度有解释权。
杭州西子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