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处理中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事项),现建立重大事件(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1、办公场所内发生倒塌、火灾、失窃等情况;
2、单位员工自杀、自伤、脱逃事故;
3、单位员工食物中毒事故;
4、单位员工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侵犯、身体造成重大伤害事件;
5、重大泄密失密事件;
6、单位员工集体静坐、绝食请愿事件和聚众闹事事件;
9、工作期间出现违法行为,造成较大范围影响的;
10、因宗族、山林、地界等争议引起的群众性械斗事件;
11、重大的涉外事件;
12、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13、单位人员工作、生活中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程序
⒈凡上述重大事件,单位员工必须向行政财务及时报送情况,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⒉对重大事件,单位负责人视情向主管部门报送。
⒊行政财务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掌握事态发展趋势,随时报告有关情况,事件平息或结束后要写出专题报告,单位负责人将根据事件性质、责任作出处理。
⒋明确责任。发生重大事件后,行政财务必须立即负责组织紧急处理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行政财务要做好重大事件全过程的电话记录,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并根据单位负责人意见迅速办理各项交办事项。
5、重大事件在美年员工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也需要重点报告。
妥善处理重大事件,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所有单位员工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杭州西子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