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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子青年发展服务中心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本单位证书管理,确保本单位证书在受控状态下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证书是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给本单位的各类具有效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许可证、登记证、产权证、合格证等,简称“证书”。

三、本单位行政财务部统筹证书的管理工作,协调、检查、监督本单位内部的证书管理。

四、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 证书办理

五、本单位证书办理遵循分工负责原则,各有关部门根据分工办理相关执照。

六、证书办理完毕后,负责办理部门必须及时将证书移交给行政财务部门进行保管。

 

第三章 证书保管及使用

七、本单位证书实行分类管理。

八、使用本单位相关证书的,应经过部门主管或者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

九、证书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所申请的用途使用,借用本单位相关证书原件的,应采取严密的保管措施,严防丢失,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借用人自负。

 

第四章 其他

十、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在未经主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不能自行复印。

十一、本单位证书不得交给外单位人员携带或者转借他人。

 

第五章 附则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其他规定。


 

杭州西子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0日